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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防疫战争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6-11 03:51: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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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防疫战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关于防疫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防疫战争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西法正[〔2020〕3号),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保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

(一)在省市范围内执行防疫材料生产的有关政策。为响应国家号召,对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以及医用酒精、84消毒剂等消毒产品进行转产、转产,对企业进行紧急审批,并给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补贴。设备投资100万元以内补助比例为50%,100万元以上补助比例为4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列入国家防疫重点保护企业名单的企业,在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政府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贴息,省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再融资利率的50%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协助重点企业做好防疫和日用品生产,加强个人防护,做好防疫检测工作。为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应急物资开辟“绿色通道”,将重要防疫物资、应急生产生活物资、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运输纳入应急运输范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铜川中心支行、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防疫战争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第二,搞好春耕农业生产

(二)做好春耕播种和田间管理工作。加强小麦、油料、土壤水分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调查,制定技术方案,引导群众分类管理和科学决策。灌区应根据春季气温情况,尽早进行春季灌溉,并尽可能多地进行灌溉。旱地麦田在升高温度和保持水分之前,应该进行翻耕和压实。同时,根据降雨量和土壤湿度,春季追肥应适时进行。及时做好果树修剪、园地清理、施肥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对于贫困村和重点水果生产村的果园,春季采用现场操作示范、交流互动、现场问答等多种方式开展果园管理技术培训。加强设施蔬菜管理,引导群众扩大蔬菜种植面积。积极推广生态栽培、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等种植方式,加快发展“药芹”、“一当”等道地药材,建设道地中药材示范基地。综合推广良种、好肥料、好方法,应用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防疫战争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3)稳定畜禽生产。加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及时做好畜禽舍内外的卫生消毒工作,加强畜禽幼体和雌体的科学饲养管理,提高动物机体抵抗力。围绕生猪、肉羊、奶羊、蛋禽、肉鸡、兔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逐步发展畜牧业。特别注意饲料、饲料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供应。组织开展产销对接,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市场摊位的持续供应。(负责单位:市农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防疫战争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4)春季组织林业生产。我们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网格化巡逻和巡查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落实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场所封闭隔离措施,认真开展重点区域检查、监测和防控,加强病虫害检疫,严格防范野生动物和有害生物疫情。提前规划春季造林工作,组织专业队伍,搞好重点工程和重点地区造林,完成10万亩造林任务。(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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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企业有序恢复工作和生产

(五)分类政策有序恢复企业生产。严格执行《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郑桐法[2020年第3号),充分发挥物资协调、卫生保障、就业保障、交通保障、资金援助五个工作组的服务导向作用,制定企业监管人员派遣、煤矿和能源生产企业监管人员派遣等制度,引导企业开展防疫工作,帮助企业解决恢复生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促进有序批量恢复生产工作。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和控制煤、电、油、气、运输和其他生产要素的价格。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和日用品生产配送企业复业。其人员的疫情防控、生活资料保障和物资供应将纳入当地疫情防护范围。2020年2月和3月的电力和天然气价格将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安全委员会、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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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卫生防疫部门直接进口的物资免征关税;为扩大生产能力,重点防控材料生产企业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可一次性税前扣除,并可按月申请全额退税增值税增量补贴。重点物资运输防控、公共交通、生活服务和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交注册费;参加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获得的临时工作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参与防控疫情和运输防控重点物资的车辆,由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的相关文件,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运输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疗保健和防控人员的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并执行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剧院等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和企业,免缴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对因疫情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确实难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可以申请减免。因疫情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而未能按时缴纳税款的,企业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为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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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财政支持。我们将全面落实我国防疫期间金融服务的决策和部署,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生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内,不得随意贷款、断供或压贷,对逾期贷款减免罚息。对于涉及国民经济和民生的项目,涉及医疗、救援、药品生产和物流、防疫和控制等相关企业,如果在防疫和控制期间贷款到期,各银行机构将在满足贷款展期的条件下,将贷款展期不少于6个月,以保证我市防疫物资的生产和市场对重点企业流动性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铜川中心支行应优先使用再贴现、再融资等货币政策工具,满足金融机构防疫和控制产生的流动性需求。对于受疫情影响、面临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原贷款利率已下降10%以上。督促本地区保险担保、小额贷款、次级贷款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减少办理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有效降低服务成本,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率不高于1.5%。继续推进上市公司“一条龙”计划,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向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申请减免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股票和新上市公司的年度上市费和首次上市费。(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铜川中心支行、铜川银行保险监督支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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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增加租金补贴。对于租赁国有资产用于商业用途的中小企业,从2月至4月免收租金,从5月至7月减半。对于租用其他营业场所,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并根据国有资产营业场所的减免标准对政府的免租金部分给予适当补贴。对于在疫情期间减免租赁中小企业租金的商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应优先申请省级以上的园区和孵化器,以获得各种支持资金。(责任单位:SASAC、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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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服务业稳步复苏

(九)支持商业服务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制定政策措施,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平稳发展。在疫情防控中,湖北客人指定的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点餐饮配送企业、超市和宾馆,经商务部门确认后,将根据其贡献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释放网购潜力。加快京东(铜川)数字经济产业园的建成和运行,推进双千兆城市、5G基站、新智慧城市、尚云铜川等项目建设,创建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区。制定疫情后旅游业恢复发展规划,加强全年节庆活动规划,促进旅游业稳步恢复。(负责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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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继续推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加快“三个经济”发展,依托公共保税仓库功能优势,发挥自贸区协调创新发展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推动中药、建材、陶瓷等产品海外市场持续发展。,在国内外建立铜川特色产品展示和营销中心,加快引进出口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外商投资和跨境电子商务等企业和项目。研究重点招商项目的包装和推广,做好丝绸交易会等招商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码、上州铜川APP等平台,举办创新型网上招商会,确保招商项目在对接、签约和落地方面不失去势头。(负责单位:市商务局、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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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援助稳定和返乡人员就业创业政策

(十一)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不包括淘汰产能企业和僵尸企业),失业保险费退保率将从上年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逐步降低失业保险率和工伤保险率的政策将延长至2021年。对于上半年可以投产的重点项目,将提前进行“菜单式”招聘和订单式岗前培训。在培训期间,财政部门将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期限为3个月。对于吸收16至24岁失业青年的企业,将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的实习生补贴,为期12个月。对于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的企业,每吸收一人将给予一次性工作补贴2000元和1000元。对于吸收归国人员的企业,每吸收一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工作补贴。在疫情期间,对吸收返乡人员且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暂停收取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道路占用费等行政性收费。对于无力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推迟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最长期限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缴滞纳金,不影响被保险人的正常享受和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防疫战争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十二)支持返乡就业和创业。我们将支持建设创业中心,这些中心将用于补贴租金、水电费等。按照20万元和10万元的标准为县乡级创业中心孵化企业。依托铜川创业街、各种创业孵化园区、社区工厂等。,免费创业=为归国企业家提供0间以上客房。对于提供0+创业的平台,每个家庭将获得1万元的补贴,每个人将获得3000元的补贴。为返乡大学生创业提供信用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由自然人担保的信贷贷款提供给其他归国企业家。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一年以上的返乡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鼓励返乡人员自主参加网上职业技能培训,对获得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给予10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回国创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免费进入铜川人才公寓或享受5%的购房补贴,技能型人才和技能型工匠享受住房保障,或财政部门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义务教育原则,为就业和创业人员的子女提供1万个学位。返回的孩子将根据学校所在的地区入学。返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享受市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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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密切监测和分析就业形势、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情况,深入评估疫情影响,加强政策服务引导。加强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的就业保障。我们将定期组织在线招聘和职业技能在线培训。及时发布返乡人员需求和企业就业信息。我们将实施“不开会”在线服务。运营人力资源机构将继续向返回人员推送工作信息。我们将给予每500元的工作介绍补贴,以实现稳定的就业。按照“急事特办”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建立了“绿色通道”,吸收返乡创业的中小企业补贴。他们简化了申请程序,缩短了审查时间,实施了网上处理和实名预约服务,指派专人协助和处理整个过程,并依法提供了有效、方便和高质量的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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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凝聚推动三大战役

(十四)坚决战胜贫困。要努力解决“两不愁三不保”的突出问题,做好整改和落实工作,逐项检查和取消数量。全面落实特殊贫困群体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完善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和动态救助机制,确保稳定扶贫、防止返贫。积极组织2020年危旧房改造以及旧宅基地搬迁扶贫、复垦等工作,巩固和提高拆迁户稳定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大对扶贫搬迁的后续支持力度,积极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和扩大优势产业扶贫,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合力作用,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效。深化盐铜扶贫合作和经济合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扶贫产品对接活动,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农业和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商务局、市SAS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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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凝聚力量打赢污染防治之战。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保护蓝天、碧水、净土和青山。加强“减煤、控车、抑尘、控源、禁烧、增绿”,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调整机动车限制措施、工业源生产限制等。是保证防疫和控制的施工现场,严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暂停施工暂时不会实施。加强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城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监管,增强疫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移能力,实现日常清洁。在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将纳入应急运输范围,实行“三非一先”政策。对于与疫情有关的孤立社区、宾馆和集中观察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厨房垃圾和口罩、手套等其他垃圾应分开收集,消毒后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销售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卫生委员会、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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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积极发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作用。严格执行政府债务负清单,严格控制举借乱放,加强隐性债务风险动态监控,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加,积极应对政府现有债务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优化地方金融监管机制,保持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高压态势,确保地区金融安全稳定。加强企业流动性风险监测预警,严格执行金融支持政策,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铜川中心支行、铜川银行保险监督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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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稳定投资

(十七)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建立重点项目复工台账制度和“日常调度”制度,加强分类指导和协调,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项目有序复工。深入贯彻落实《铜川市重点项目服务推进管理办法》,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依托全市重大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项目信息网上报送,加快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不开会”项目管理新机制。工程开工和复工施工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生活资料保障和建筑材料供应工作,应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的保护和供应范围。积极开展市级领导担保、现场专员服务推广等措施,重点关注项目推广、要素担保等重大问题,加强问题分类汇总,通过市级要素担保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稳定投资专项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有效提升项目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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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按照“特殊事务、特殊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网上审批平台,积极推行“不开会”审批,将网上项目程序贯穿于整个流程,有效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周期。对于相关规划中明确界定的属于改扩建项目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以及应对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突发事件急需建设的项目,可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企业应当通过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直接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材料,不得转让申请材料。通过过程中和过程后监督,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的审批事项,按照通知承诺制度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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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加强建设资金的保护。我们将密切关注中国和该省预防和控制这一流行病的政策支持和资金领域。及时清理一批在建和新建重大项目,争取各种资金支持。继续加强政府专项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备工作。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快中央和省级投资项目资金配置。充分利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知》中提出的30项金融支持政策,尽快梳理项目名单,加强沟通、凝聚和协调,积极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铜川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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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0)夯实防疫责任。新区的区县政府和市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和生产、项目复工的疫情防控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属地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建立从企业(项目)管理到车间班组和一线工人“横向到边缘,纵向到末端”的疫情防控全面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和项目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有效。如果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企业的责任。(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委、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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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在企业复工和项目复工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技能操作水平,防止工作忙中乱。认真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安全管理覆盖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的第一线。加强防疫物资储存、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领域的重点作业,全面排查相关领域的生产安全风险。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方法和手段的创新,通过信息化和远程视频监控,开展更加准确有效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劳动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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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做好日常防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执勤队伍建设,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评估,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和值班制度,报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并提前安排应对措施。各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必须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传染病防护用品,定期消除和预防重点地区的传染病,加强对员工健康状况和体温检测的管理。(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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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着力稳定市场预期

(二十三)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建立防疫期间经济运行和调度分析机制,及时掌握各领域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不断加强分析、预警和运行调度。在不对企业和项目造成负担或影响的前提下,要切实加强对企业日常生产、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营运资金等运营情况的监控和分析,以及对项目的施工组织、建材供应、人力资源保障、投资资金等建设情况的监控和分析。要及时对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问题和责任清单,并积极协调解决。市政府应当协调解决问题,并及时报告。(负责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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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做好保障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输协调机制,确保煤、电、油、气稳定供应。为有效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市场供应和民生保障,跟踪监测日常生活用品销售价格和供求信息,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建立供应档案,加强供应保障,增加市场储备,确保市场供应稳定有序,满足人民群众日常需求。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农发行、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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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加强新闻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市市场供求状况和采取的相关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负面影响,引导市民合理消费,稳定市场预期,坚决遏制虚假谣言和恶意炒作,维护我市正常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卫生委员会、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标题: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防疫战争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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