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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出台16项措施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6-12 10:56: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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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驻马店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强服务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了16项措施,围绕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防疫环境,在防疫过程中保证企业要素,在防疫过程中落实各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详情如下:

一是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防疫环境

1.确保企业防疫需求。指导企业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制定企业防控计划,建立内部防控信息报告机制。帮助企业对返乡农民工进行集中调查,准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设备等疫情应对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发、广播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向企业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和防控要求。(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劳动局、市卫生健身委员会)

驻马店市出台16项措施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2.确保重点防疫企业的运行要求。优先保证公共事业(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防疫(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行业的生产和销售)、民生(超市、食品生产供应等行业)和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的原材料、产品运输和资金供应,确保防疫、防疫急需物资的供应。(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卫生健身委员会、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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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保企业网络沟通顺畅。明确人员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实施" 7×24 "小时重点监控,确保网络畅通。督促所有运营商在疫情期间为企业推出网络会议系统,如云视频、对讲、直播、打钉等。,帮助企业开展商务谈判、内部会议等网络办公。(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通信管理处、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劳动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铁塔公司)

驻马店市出台16项措施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二、做好防疫期间企业因素保护工作

4.保证企业的用电需求。认识到企业可以处理各种电力服务,支付电费和查询信息,而不离开他们的家。(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5.确保企业对天然气的需求。加强沟通和衔接,及时掌握天然气供需情况,坚持天然气日报表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确保防治物资和生活用气的有效供应;加强资源配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加大对医院、医疗生产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供气支持。(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劳动局、蓝天集团)

6.确保企业对煤炭的需求。加强发电企业煤炭需求监测,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影响,节假日后开展煤炭需求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商局)

7.保证企业的运输需求。为运送防疫物资的救灾人员和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优先运送防控物资。将向防疫和控制企业及人员发放特别许可证,以确保紧急物资能够运送和回收,并作为优先事项确保车辆安全快速通行。(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劳动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8.确保企业的就业需求。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驻马店公共就业服务网在线申请工作岗位。(负责单位:县、区政府、行政委员会、市人民和社会事务局)

三、落实防疫期间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

9.保证企业的融资需求。应优先资助生产防疫材料的企业。发展前景好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撤贷、断贷或压贷。对于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担保企业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融资的基础上,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中央政府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再融资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贴息资金将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以展期或续贷。充分发挥驻马店金融服务平台的网上对接优势,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全天候无缝对接,有效满足企业疫情期间的资金需求。(负责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出台16项措施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10.加大中小企业信用增级力度。对于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应灵活调整信贷还款安排,并根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提交信用调查记录。(负责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人民银行)

11.延长纳税申报期。将二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二月二十四日;纳税人对疫情报告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税务局)

12.落实协助和稳定岗位的政策。对于未下岗或裁员的参保企业,可退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对于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并有望恢复的企业,其返还标准将提高到企业及其职工近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或总体规划区人均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6个月。具体政策将根据市政府的规定执行。(负责单位:县、区政府、行政委员会、市人民和社会事务局)

驻马店市出台16项措施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13.缓缴工伤保险费。受疫情影响,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者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只能为职工提供生活费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批准,可以缓缴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缴滞纳金。在缓缴期内,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负责单位:县、区政府、行政委员会、市人民和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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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效解决企业防疫期间的问题

14.企业问题得以反映的顺畅渠道。企业可以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驻马店企业服务小组和驻马店智能企业服务平台反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劳动局)

15.保证业务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网络,随时随地处理群众在政府服务网和“我们的驻马店”城市门户网站APP上申报的事项。各级政府服务大厅应当提供电话预约服务。有特殊业务的企业必须提前到大厅进行实名预订。(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人社局、市政府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16.保证外贸企业的业务需求。了解外贸企业订单、用工和生产现状,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已向外贸出口企业发布“不可抗力”事实,以帮助其免除或推迟履行合同,并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负责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

标题:驻马店市出台16项措施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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