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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犯罪量刑指南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6-18 13:54: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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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省高院与省检察院、公安厅、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犯罪量刑指南(试行)》,首次明确对利用职务之便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种子、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

今年,省高级法院制定了《关于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重点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及食品、药品、危险品、种子等犯罪行为。根据法律,缓刑一般不适用于这种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量刑指南》明确规定,缓刑一般不适用于涉及食品、药品、母婴专用产品、农药、种子、化肥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生命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的特殊产品的犯罪,也不适用于有组织、连锁、产业化、重复侵权等情节严重的犯罪。被告不主动认罪,不承认和处罚,拒绝退还非法所得。

江苏省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犯罪量刑指南

《量刑指南》还规定了限制令和就业禁令的适用,以防止被告再次犯下知识产权罪。对于生产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被告,如食品、药品、母婴专用产品、农药、种子、化肥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依法宣告缓刑的,也可以宣告强制令。对于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反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被告人,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犯罪的需要,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3至5年内,也可以禁止其从事相关职业。(顾敏)

标题:江苏省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犯罪量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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