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以案释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
本篇文章1281字,读完约3分钟
“过去人们认为杀死一些野生动物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任何影响”。陈某一脸遗憾,对大家说道。
6月5日,被告人陈某、陆某、黄某在生态环境局、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政和七星溪蔡红大桥,准备投放鱼苗增殖放生。 原来,这三名被告去年5月因使用违禁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而被判刑,被告对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自愿承担生态恢复的责任。由于本案中受损的野生动物已不能在原址修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如不能完全修复,可允许采取替代修复方式”。
为了找到合适的替代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达到预警的目的,政和县法院、检察院和政和生态环境局提前一个月开始做准备,最终决定通过投放鱼苗增殖放流来实施生态环境破坏的替代修复。计划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投放鱼苗,以扩大其影响力,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6月5日,被告被组织投放鲢鱼、鲢鱼等鱼苗88810尾,净化水环境。随着鱼苗的投放,该案实现了刑事处罚、生态修复和教育罪犯的目的,达到了“一案一教”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表明这不仅是一项宣传活动,也是一项紧迫的实际行动。
据悉,今年以来,政和县共受理了4起涉及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涉案人员1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2起,涉案6人,其中6人主动支付生态恢复补偿费共计19050元,并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事实上,政和县一直在不断完善生态司法保障机制,采取“三助”、“四位一体”、“五互动”的措施,在东平镇引进了“惩罚、修复、联防”三位一体的“南平模式”生态司法保护,受到了省高院的好评。
案例介绍
2019年5月17日上午,向陆、黄求婚。让黄去家拿一只气枪和一个气泵(气枪是的)。陆开着一辆皮卡车和三个人从平南县镇出发。离开高速公路,在政和县高速公路下车后,向政和县镇前镇方向行驶。陈某经过政和县时,用气枪打中了一只珠状的乌龟;陈某经过阳原镇时,用气枪打了一只红嘴蓝蟑螂;在镇前镇的一座茶山上,陈某用气枪打了一只野鸡。当黄某捡起野鸡时,他还赤手空拳抓住了一条蛇王。当用气枪打鸟时,由陆负责驾驶,黄陵溪负责捡鸟。经鉴定,珍珠颈斑鸠、红嘴蓝喜鹊、野鸡和蛇王均为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用来射鸟的气枪是非军用枪,使用压缩气体作为发射射弹的动力。
2019年7月30日,政和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起诉陈某、陆某、黄某。2019年8月13日,政和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陆某、黄某在狩猎季节使用违禁工具捕杀三只鸟,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狩猎罪。他们还做出判决,如没收犯罪工具和拘留三名被告。被告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并支付生态修复保证金。(南平市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范)
每当我们见面,他总是微笑,给人一种非常友好和舒适的感觉。这是煤化工运营公司青能项目部党支部书记、经理马进力给我的第一印象。他是怎么跑进《外出》的...
应该肩负起在北疆开展“心脏工程”的使命。在山西、陕西、蒙古交界处的智能公司马地梁矿,就有这样一群人,牢记工程建设的初衷,不忘开拓疆域、荆棘丛生、破浪前进、团结带领北疆部队的使命...
标题:政和县“以案释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
地址:http://www.zyycg.org/qyzx/11594.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