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举报局长"案宣判 原公安局长获刑1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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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均为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图
微信公众号“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9日宣布,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宜宾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魏常平(副厅级)受贿案。 消息称,魏常平是几年前“副局长通报局长”事件的相关人员之一,该事件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据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法院判决被告魏常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并处违法所得。
魏常平,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四川内江人。 年1月,四川省纪委通报,宜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魏常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年7月,高检网宣布,魏常平涉嫌受贿案件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被告人魏常平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加工、经营承包、特殊牌照办理等若干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收受他人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魏常平此前担任宜宾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多次向该局前副局长赵飞实名通报。
据上游消息,赵飞在宜宾公安局分担财务工作,局长魏常平清算均须经他签字。 为了事后调查,赵飞备份了魏常平的账本。 赵飞的妻子文正秀向外界公开的资料中记载了魏常平的部分公款吃喝等清算目录和金额,文正秀表示,赵飞将通报魏常平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和政治迫害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并反映在中纪委上。 另外,据中新网报道,年7月31日,宜宾市纪委抓走赵飞进行调查,10月30日,赵飞调查结束,而11月2日,赵飞又回到工作岗位,继续担任原职务。

据上游消息报道,在赵飞被调查的三个月内,他的妻子文正秀在本微博开始实名举报,赵飞称遭到报复,魏常平继续对外宣布部署5辆专车,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犯罪组织抢劫数千万国有资产等。
据报道,此次赵飞在调查结束后不久,年11月10日下午,宜宾市委在宜宾市公安局召开会议,根据四川省委的意见,宜宾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常平的相关职务被免去,接受组织调查。 会议还宣布,由省纪委牵头,省公安厅纪委和省检察院组成的省委联合就业小组进驻宜宾,专门部门调查魏常平的相关情况。

年11月27日,宜宾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人事任免名单,决定免去魏常平的宜宾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另外,据年4月10日消息,四川省纪委当天通报称,该省宜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飞因严重违纪被撤销党内职务,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四川省纪委通报称,赵飞曾乘坐无证私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利用职务用公款报销私人行程,在干部选拔录用工作中,将相关干部任免的酝酿意见泄露给了相关人员。
赵氏的上述违纪行为都在中共十八届大会和中央八项规定公布后被降为副县级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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