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电厂因污染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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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近日通报了贵阳电厂新机组非法试运行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情况。
潘岳呼吁,全国电力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的防治,确保实现国家“十五”计划确定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的总体目标。他说,环保部门将继续严格调查那些无视国家环保法规,拒绝进入脱硫设施,导致二氧化硫过量排放的燃煤电厂。
据潘岳介绍,最近,贵阳电厂新建的20万千瓦机组(烟气处理项目)在脱硫设施配套建设尚未完成、当地环保部门明确不准运行的情况下,强行投入运行,严重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造成二氧化硫污染。接到群众举报后,国家环保总局立即派人到贵阳调查处理。目前,贵阳电厂的新机组已经停止运行,该厂厂长在媒体上向贵阳市民道歉,保证类似事件不会再次发生。
潘岳指出,目前,中国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81%的环境承载能力,造成严重的酸雨污染近三分之一的国土面积。据估计,中国每年因酸雨造成的损失超过1100亿元。根据国家“十五”计划的要求,到“十五”末,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将比2000年减少10%,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2002年,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666万吨,占我国总排放量的34.6%,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严格控制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对实现国家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非常重要。如果火电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得不到有效控制,将直接影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潘岳强调,当前快速的经济发展带来了电力短缺和更大的生态环境压力。我们必须寻求既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又不破坏环境的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氢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使能源与环境、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全国电力行业,特别是燃煤电厂,应以贵阳电厂为戒,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规要求,尽快安装脱硫设施,实施二氧化硫污染防治。
标题:贵阳电厂因污染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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