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锦江环境更名为浙能锦江环境,公司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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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浙江能源集团是浙江能源晋江环境的最大控股股东
◆浙江能源集团作为浙江省的大型国有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将推动公司发展进入新阶段
新加坡,2019年12月3日- 中国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运营商浙江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浙江能锦江环境”或“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为“集团”;股票代码:bwm),原称中国锦江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现宣布:经股东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公司名称及其他事项。公司名称变更为“振能 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11月25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的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法律地位或股东的任何权利,现有股份将继续在SGX交易。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晋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浙江能源集团」)签订有条件销售协议后更名。交易完成后,浙江能源集团持有当时浙江能源锦江环境29.79%的已发行股本,成为公司的第一大控股股东。
公司更名反映出浙江能源集团是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知名度,促进公众和未来商业伙伴对集团的了解。浙江能源集团是一家国有省级能源企业,主要从事供电建设、火电生产、石油、煤炭和天然气开发及贸易流通、能源服务和能源金融等。它管理着200多家企业,电力供应约占浙江电力消耗的50%,煤炭供应约占浙江煤炭总消耗量的一半,天然气供应约占浙江天然气总消耗量的83%。它在整个能源生产价值链中拥有巨大的能力、资源和雄厚的资金实力。双方的合作有利于公司的融资能力和未来发展。
浙江能锦江环境执行董事长魏表示:“更名反映了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将成为公司发展的新起点。作为新加坡上市公司,浙江能锦江环境将在保持独立性的同时,在浙江省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和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股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股权合作的制度和制度优势,专注垃圾发电业务,练好内功,提升品牌形象。在新的发展阶段,集团将牢牢把握国内外环保发展的趋势和机遇,着力巩固中国垃圾发电行业的领先地位,开拓新的海外发展机遇,努力打造更高标准的海外标杆项目。实现成为国际知名的全球废物管理公司的长期目标。”
标题:中国锦江环境更名为浙能锦江环境,公司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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