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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复关"谈判第一人口述:当年漫长的双边谈判”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1-03-11 21:28:14阅读:

本篇文章9553字,读完约24分钟

1986年至1991年,国务院决定以我为代表团团长,主持中国“重关”谈判的有关工作。 这是中国漫长的“关重启”和加入世贸组织之路的第一阶段。 今天,对这个事件比较了解的人越来越少,社会上还有另一种相似的看法。 我找到了那一年的笔记本,结合自己的记忆,整理了这个问题。

“中国"复关"谈判第一人口述:当年漫长的双边谈判”

“复关”事业开始

从1983年1月国务院批准“重关”申请到1986年7月正式向关贸总协定提出“重关”申请,期间共3年半。 在这期间,我们做了很多准备。 可以说是比较充分的。

国务院成立了“复关”领导小组,首任组长为国务委员张劲夫,后为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 副总经理由外经贸部部长、外交部部长和海关总署署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 例如派代表列席关贸总协定缔约方会议,向关贸总协定秘书处咨询筹备工作的首要努力方向,派代表团到加入关贸总协定的匈牙利、南斯拉夫两个社会主义国家考察,然后到巴基斯坦考察。

我们也做了很多人才培养工作,请匈牙利派专家给我们讲课。 与双边贸易人才相比,关于关贸总协定所需的多边贸易人才,培养非常困难。

1983年7月,我们加入了国际纺织品贸易协定。 这个协定不是关贸总协定下的协定,但是是通过关贸总协定组织的谈判达成的。 1984年10月,我们又通过申请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大会的注意事项。

当然,最重要的工作是写贸易制度备忘录,这是正式申请时应该提交的首要资料。 当时,我们不太清楚申请“重关”的程序,准备如实填写贸易制度备忘录,然后与申请书一起提交。 备忘录从中国的人口面积开始写,文案包括经济体制、外贸体制、税收体制、价格体制等,一直写中国经贸方面的出版物,都在里面,多而杂,很难写。 文案涉及国内很多部门、领域,必须大家商量撰写,所以协调组织的任务很重,需要时间,最后只有得到国务院的批准才能拿出来。

“中国"复关"谈判第一人口述:当年漫长的双边谈判”

围绕1986年、7月的正式申请,有三件重要的事情,可以说“重启”谈判进程已经开始。

1986年1月,我在华盛顿和美国贸易代表局( ustr )讨论了纺织品贸易配额问题。 谈判结束时,美方内部打来电话,说他们负责多边贸易谈判的助理代表道格拉斯·纽约想见我。 我说可以,之后见到了他。 这次会面纯粹是礼节性的,他向我介绍了关贸总协定的一点情况,可以说是中美双边谈判的前奏曲。 当时,我刚担任外经贸部部长助理,不负责“重关”谈判的任务,但出乎意料地第一次接触到关贸总协定的事务。 之后,“重关”谈判中的中美双边谈判由我们俩主持。 当时,我们部负责多边贸易的是另一位领导,部领导可能咨询过要我接,但还没有正式和我说过话。 后来,我想,美国人邀请我说话,可能是因为他们得到了一点消息。 我访美的前几天,关贸总协定总干事敦刻尔首次访华,赵紫阳首相会见了他,专门提出希望早日处理“关复”问题。 之后,外经贸部领导人也会见了他,但在谈话中明确表示,今后的“重关”谈判可能由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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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比较重要,在1986年7月的正式申请提交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6月,他前往日内瓦参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第三十三届理事会。 当时,我确定要接手多边贸易事务。 这个会议本身并不特别重要,我首要有两个任务。 一是广泛接触驻日内瓦的各国大使,听取关于中国“重关”应该如何进行的意见。 二是1986年9月关贸总协定缔约方部长级会议在乌拉圭召开,中国打算参加这次会议和乌拉圭回合谈判,但不知道能否作为注意人员参加,必须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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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期间,欧洲联盟驻日内瓦大使给了我们很多援助。 他是越南人,对中国很友好,说话也很诚实。 他说乌拉圭会议的参加资格问题已经讨论过了。 有资格参加会议的有两个国家和地区,一个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另一个是正式提出加入关贸总协定申请的国家和地区。 我告诉他,我们想正式提交申请,但我们是这么想的,写好贸易制度备忘录后,和申请书一起提交。 但是,备忘录的起草需要很长的时间(实际上,按照当时的进展情况,还有半年就写不出来了)。 他说,你们没必要这样做。 提交申请书,3个月后或半年后即可提交备忘录。 这是关贸总协定允许的。 他说的话,我们以前真的不知道啊! 我马上觉得申请书是一张纸,好写,贸易制度备忘录长,不好写。 应该向国务院提出建议,调整手续,首先提交申请书,争取参加9月的乌拉圭会议。 我咨询了钱嘉东大使,他也同意了。 第二天,我拜访了贸易总协定总干事敦刻尔,向他表明我们有可能在提交申请书后再提交贸易制度备忘录。 他马上有反应,想参加乌拉圭会议吗? 我说过,有这个意思,但更重要的是,写贸易制度的笔记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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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回国,就向外经贸部党组报告,由外经贸部向国务院写报告,建议先提交申请书。 国务院马上同意。 为此,7月钱嘉东大使在日内瓦正式向关贸总协定提交了申请书。

三是参加9月15日至20日在乌拉圭举行的关贸总协定缔约方部长级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我们首先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报名参加大会发言。 我在大会上赢得了中国对外开放、贸易快速发展和“重关”等的复制品。 当时没有随行记者,没有留下任何镜头。 我手头唯一的照片是乌拉圭情报局拍的,我们买了。 二是取得了全面参加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资格。 在这个问题上,加拿大代表团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 其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加拿大驻华大使。 会议结束后,大会主席乌拉圭外交部长伊格莱西亚斯宣布,与关贸总协定缔约方正式提出加入申请的国家和地区,可以全面参加乌拉圭回合谈判。 三是与参加会议的各代表团进行了广泛接触,得到了支持。 美国代表团派出了400多人,欧盟、日本也派出了巨大的代表团,但我们的代表团只有7人。 出席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代表团,我们接触了近50个。 其中特别想说的是,我们和美国代表团的接触,对今后的谈判进程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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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会议召开前,美国国内释放空气体,是中国无法加入关贸总协定的事件,中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与关贸总协定不一致。 因此,我到乌拉圭后,也很困惑是和美国人说话还是不说话。 之后,我们在小组内商量,决策还是商量,了解美国人的态度。 出乎意料的是,在我们正式向美方提出会谈建议后,美国代表团迅速同意了。 双方各派了4人,于9月15日进行了30多分钟的讨论。 美方领头的是正部长级贸易代表尤特,上面提到的道格拉斯·纽约就是其中之一。 中方是我、钱嘉东、陈健(后来担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外交部国际司参赞)和王世春。 美方谈的第一点是:一是欢迎中国重返关贸总协定。 有人说美国对此不积极,但这是不真实的。 二是中国希望加快进度,明年一年内处理问题。 第三个是美国提出的问题,可能比其他国家多得多。 四是中国经济改革取得成果,方向准确,与关贸总协定相协调,不同于其他国家(指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希望中国改革成功。 五、来中国的朋友都对中国的改革有很深的印象,也包括他们。 美国的积极态度出乎我们的意料。 双方还商定,该年11月美国派团访华,进行非正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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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拉圭外交部长举行的招待会上,我认识了李显龙。 他当时担任新加坡贸易部部长。 在贸易总协定的各个场合,共同的语言只有英语,然后李显龙,我们说中文吧。 当然没有意见。 他的中文很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从此我们成了朋友。 那天晚上,我也认识了现在的香港特首曾荫权。 那个时候,他是香港贸易组织比较年轻的官员。 1991年去香港工作后,曾荫权和我联系了很多,我们经常谈论关贸总协定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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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会议期间,我们还有一项重要任务。 就是要断绝乌拉圭和台湾当局的邦交。 当时乌拉圭羊毛出口非常困难,他们想多出口羊毛到中国,但由于两国之间的无政府贸易协定,中国的一般关税税率很高,乌拉圭比不上其他国家,希望给中国优惠税率。 当时,以民间贸易协定的形式,中国对乌拉圭照顾了一年的优惠政策,但快到期了,乌拉圭上下着急。 一到乌拉圭机场,许多来自政府、工商界和情报界的人聚集在一起,询问羊毛方面的问题。 我说我带来了一点处理方法,和你政府的外交部长谈谈。 记者能不能把这个消息登在报纸上,告诉总统,我可以说。 之后,在与乌拉圭外交部长伊格莱西亚斯会面,讨论羊毛问题时,中国政府表示愿意再给一年优惠以表示友好,但为了真正处理这个问题,两国之间必须签订正式的贸易协定。 这个意思很明确。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1988年,乌拉圭与台湾当局断绝邦交,中国与乌拉圭正式建交,随后签订了政府间贸易协定。 乌拉圭产品出口到中国,可以享受最优惠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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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谈判

中国“重启关”的具体谈判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双边谈判,一部分是多边谈判,两者交叉进行。 中国与关贸总协定成员之间举行的市场准入谈判是双边谈判,重点处理市场准入问题,涉及关税逐步降低、进口限制逐步取消等文案。 多边谈判,即中国议定书和实务小组报告的谈判和起草过程,重点处理关贸总协定规则、中国关贸总协定中的权利和义务问题。 只有在多边、双边谈判全部结束后,才能完成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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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提交贸易制度备忘录后,关贸总协定开始设立中国员工小组。 工作人员自愿报名的大致情况是,签订关贸总协定的当事人可以在截止日期前报名参加。 30多个国家申请了中国的员工小组。 这时,在谁担任员工组长的问题上发生了争论。 第一,美国和欧洲联盟各有候选人互不相让。 结果,中立国瑞士驻日内瓦大使吉拉德担任了中国员工小组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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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当时的成员不仅是外经贸部的同志,其他相关部门的同志也参加了。 我手头上有1987年4月给中央的提案清单。 参加的部门有外经贸部、外交部、海关局、国家物价局等,设有两位特别顾问。 一位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副秘书长,一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 然后,我们根据谈判的实际需要,请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的同志参加。 在回答各国的问题时,有请他们讲话的专业问题。 我们说的话没有权威,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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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担任中国代表团团长期间,从1988年2月正式开始审议我国贸易制度备忘录到1989年5月,中国职工小组共举行了7次会议,第一是审查了我国的外贸制度,缔约方是否符合我国外贸总协定的基本要求

首先,各国大使回答关于贸易制度备忘录的提问,处于“答疑”的阶段。 这样的问题、回答不是一次性完成,而是在满意之前反复进行。 据统计,我们前后回答了近2000个问题。 前面提到的欧盟驻日内瓦大使是回答问题的妙手,也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 他说,回答问题的方法有三种:对于更有把握的问题,当场回答。 对于多而复杂的问题,可以准备一下,作为下一个回答。 不理会不能回答的问题。 尽管如此,回答事业并不是空手得到的,中国代表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白天回答的问题,晚上整理成英文书面稿,第二天发给大家。 而且,白天暂时无法回答的问题,晚上也必须准备。 我们的同志真不错。 工作人员非常认真地努力。 我想知道当时我们的工作条件很艰苦,不能和现在比。 不是酒店,是我们日内瓦大使馆的招待所。 经费也有限,过了吃饭的时间,去餐厅吃饭经费不够,只好买面包在房间里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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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手续,在问答阶段后,判断中海外贸体制。 就是使用中国外贸体制和关贸总协定的规则,找出它们一致,它们不一致。 不适用,必须改革,而且必须列出改革的时间表,还必须说清楚过渡期怎么办。

多边谈判有30多个国家参加,但基本上由美国主导,欧洲联盟位居次席。 一年多来,一些国家认为中国贸易制度在某些方面不符合关贸总协定的要求,但整个气氛还算友好,整体上也比较顺利,完成了对中国贸易制度的初步判断。 其理由是,第一条,我认为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快速发展方向符合“重关”的基本要求。 第二,中国市场广阔,对发达国家很有吸引力。 第三条,中央决定是正确的,中国代表团耐心细致。 中国代表团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工作人员态度诚恳,几乎都有问题,一时答不上来的问题,下面的回答,讲完后提供英语书面资料。 第四条,美国和欧盟的政治态度,这是重要的原因。 西方国家的主要对手苏联当时没有解体,几乎没有进行过经济体制的改革,但是中国的改革开放自1978年以来进行了很多年,其势头被西方普遍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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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政治风波后,风云突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对中国实行经济制裁,以阻止中国“复关”为其重要文案。

那时,职工会议停止了,高层往来也停止了。 像我这样级别的官员不能去美国、欧洲,没有人接待。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派出了外经贸部国际司的副司长,去了几个主要的发达国家,向他们介绍了我们的情况,并督促了中国员工小组会议的召开。 1989年12月12日,中国员工小组第八次会议勉强召开。 本来开始起草中国的“复关”议定书,但美国代表根据目前的形势确定,中国的“复关”问题已经成为政治问题,不支持政府和中国在美国国内这样继续说话,需要了解中国的经贸政策是如何变化的。 欧盟代表团也表示,讨论议定书不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 员工会议一下子回到出发点,他们再次提出了过去提到的问题,但这样一来就再次没有意义了。 我在会议上反复说明了。 中国多次改革开放,各项方针政策和以前没有变化:第一,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没有变化。 第二,中国参加多边贸易体制,也就是“复关”的态度不会改变。 第三,中国快速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快速发展的政策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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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月1日,台湾当局“经济部长”陈履安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名义写信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 但是信里他不敢写“经济部长”,只有一个名字。 陈履安是国民党将军陈诚的儿子。 他还口头承诺愿意接受两个条件。 一是关贸总协定提出任何要求他都接受,二是作为发达国家加入。 这显然是投机行为,台湾当局看到西方国家制裁我们,觉得中国政府加入关贸总协定没有希望,趁机挖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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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夏天,奉国务院指示,我率代表团访问了7个友好国家,就中国政府加入台湾关贸总协定的角度,提出了三个大致情况: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台湾加入时,中国加入后应该考虑,台湾必须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名义。 第三,台湾可以加入关贸总协定,与中国政府协商,达成协议后再考虑。 1991年10月,李鹏总理致函关贸总协定各缔约方首脑和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重申了这三个大致情况。 其实,这三条大致是1988年12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乌拉圭谈判中期审查会议期间提出的。 当时台湾当局非正式提出要加入关贸总协定,我就此向情报记者发表了正式声明。 其中包括这三个基本的东西。 台湾报纸当时评价说,大陆对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前面是机枪,后面是铁丝网,不能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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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谈判

双边谈判也由美国主导。 当时美国很积极,走在其他国家前面,欧洲联盟试图取代它,但实际上做不到。 与美国欧盟是谈判老手,有矛盾,但合作是默契。 在我主持中国代表团谈判期间,中美双边谈判共进行了五次,中国与欧盟双边谈判共进行了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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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1月,美国代表团访华,开始第一轮非正式协商,美方向中方提出5点要求。 1987年4月,中美第三次非正式协商在北京举行,我们提出了三个大致、两个要求,确定了谈判的主题。 美方的五个要求是:第一,贸易制度的统一性。 中国整体只有一个统一的贸易制度,并不是有几个贸易制度。 第二,贸易制度的透明度。 所有有关贸易的法律和司法判决、普遍适应的行政判决和贸易管理的规则必须公开。 我们为了适应这个要求,创刊出版了外贸文,现在也在发行。 第三,非关税措施,如海关估价、进口许可证、数量限制等与关贸总协定规定不一致的,都需要修改。 第四,价格改革。 价格必须反映生产要素的价格和供求关系,必须证明价格改革的时间表和改革的范围。 第五,特别保障条款。 如果中国的某个商品急剧增加了对美国的出口,导致美国市场“混乱”,可以对中国的出口商品采取限制措施,包括提高关税。 我们提出的三个项目大致是前面提到的中国“重关”三个大致。 两个要求是:第一,美国必须给予中国无条件最惠国待遇第二,美国将给予中国普遍优惠制( gsp )。 根据美国法律,给予中国这样的共产党国家最惠国待遇需要一年一审,这实际上不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基本要求。 发达国家给予快速发展中国家优惠,不需要快速发展中国家的收益率。 这被称为普惠制。 这是快速发展中国家享受的优惠待遇,中国是快速发展中国家,当然应该享受。 但是,美国1974年的国内贸易法中规定,不允许共产党国家享受单边优惠显然是不合理的歧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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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美双边谈判中,由于当时双方都表现出很大的灵活性和积极的共识意愿,所以进展比较顺利。 1988年12月第四次非正式协商时,双方都提交了议定书草案。

1989年5月24日至28日,中美第五次非正式协商在北京举行。 当时北京的社会秩序比较混乱,交通堵塞很严重。 因此,我们在这次谈判之前,向美国提出了两个建议。 第一,推迟这次双边协商。第二,去外地谈,不在北京谈。 美方不同意,必须来北京谈话。 这次会谈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美方在给予中国无条件最惠国待遇的问题上采取了积极行动,并承诺美国政府将说服国会修改一年一审的规定,但这一问题的处理也关系到中国对特保条款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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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政治风波后,中美双边谈判中断了4年。 1993年3月,美国派遣代表团到北京进行第六次非正式协商。 团长还是纽约人? 他们知道我在香港工作,走遍香港拜访我。 我接受了他们,做了工作,证明了中国的管理整顿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改革开放正在加速。 他们比较高兴。 但是,这次协商毕竟是在中断4年之后进行的,双方首先了解情况,相互见底,没有实质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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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欧盟的谈判,整体上也进展得比较顺利。 1987年6月,外经贸部副部长李岚清前往布鲁塞尔,与欧洲联盟进行了首次非正式磋商。 当时欧盟态度比较强硬:第一,对中国的“重关”,是否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的地位,以后再处理;第二,快速发展中国家的定义不适合中国;第三,为中国出口欧盟的商品数量限制辩护。 其实,关贸总协定和现在的世贸组织都不允许数量限制。 我们要求欧洲联盟取消数量限制,并确定将来在议定书中注明。 第四,以中国经济体制不透明、尚未定型为借口,提出特保条款。 与美国不同,欧洲联盟同意与我们讨论关税减让问题。 美国人不同意和我们先谈降低关税,准备谈到底。 1988年12月,欧盟代表团访问中国,进行第二次非正式协商,态度发生很大变化:第一,赞成中国“重关”。 第二,承认中国快速发展中国家的地位,但中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承担越来越多的义务。 第三,承诺5年内取消进口中国商品的数量限制。 但是,欧洲联盟在特保条款上也没有放松。 1989年3月,我率领代表团前往欧盟总部进行第三次非正式协商。 其他副本相似,但有一些不同。 欧盟将取消进口中国商品的数量限制与中国的特保条款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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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与美国、欧洲联盟进行双边非正式协商,也没有忽视与其他成员国和地区的协商,特别是日本、加拿大、印度、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有人开始了双边关税减让谈判;有些在员工会议中进行非正式协商;有些相互派遣代表团进行非正式协商。 在这期间,我去过泰国两次。 我去过印度一次。 他们的部长也去了中国和我们说话。 但是,这些国家都是只有美国、欧盟马头先见,普遍是等待、展望的态度,实质性进展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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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有望实现“复关”吗?

1989年4、5月,关贸总协定的中国员工群体完成对中国贸易制度的初步判断后,社会上充满乐观情绪,认为有望在当年完成谈判,“重关”取得成功。 这可能是国外报道的影响,但美国人私下表示确实希望在一年内完成谈判,欧盟代表团也表示中国希望加入关贸总协定的事件将于1989年完成。 但是,像我们这样实际参与谈判的人,由于还有很多障碍,谈的问题不少,很多很杂,一年内必须处理的可能性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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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体制上的障碍,当时我们的贸易和经济体制很多方面确实和关贸总协定的要求有很大的距离。 当时,我们的改革实际上正在朝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发展,市场经济因素不断增加,但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不敢提市场经济(当时只提商品经济),无论是贸易非歧视的大体上,外贸制度的公开透明上,还是税率统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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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障碍是很多概念无法解释。 特别是为了说明中国经济体制的性质,我们很头疼。 从1986年到1990年,我们的经济体制的名称几乎每年都在变化。 例如,1986年是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是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1988年是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9年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1990年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结合的体制。 为了能够根据国家最新明确的体制名称进行对外介绍,我们通常选择在4月份去协商。 因为3月全国人大召开会议,政府员工报告会有最新的准确表现。 但是,中国和外语的不同,也会带来新的问题。 例如,中国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被正式翻译的英语在关贸总协定中有特定的含义,是指初级产品经济。 中国怎么可能是这个经济? 外国人做得不好。我们谈计划调整和市场调整的有机结合。 外国人说,如果你们进行市场调整或计划调整,这个经济体制就不稳定,加入后就不太能遵守关贸总协定的规则。 没办法。 为了让大家明白,我们必须私下说明。 中国的体制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 外国人很快就明白了。 但是,这不能在正式场合说。 不能留下副本。 因为不少人反对使用市场经济这个词。 我记得有一次在国务院的会议上,张劲夫主持的。 我刚从日内瓦回来,代表外经贸部参加。 我很有感触,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对外解释不方便,人不善于倾听,我们能翻译成“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吗? 结果很快就会有人站出来坚决反对,说这大体上性质不同,商品经济怎么能等于市场经济? 张劲夫同志也不好做决定了。 直到1992年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谈判第一阶段的核心问题才得以解决。 1992年10月召开的关贸总协定中国事业集团第11次会议正式结束了对我国外贸制度历时6年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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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障碍是对贸易规则的认识不同,一个是认为这是个好政策,人们不这么认为。 1988年关贸总协定总干事敦刻尔第二次访华时,我们专门带部长到深圳、武汉等地参观。 他到北京后,我代表外经贸部正式会见了他。 我高兴地向他介绍了中国的改革开放,特别详细介绍了经济特区。 但他听后表示,无论是经济特区还是其他特殊政策,在关贸总协定中,中国都是统一的关税区,要实行统一的外贸政策,进出口税率必须处处相同。 他这么一说,我们就不好解释了。 之后,我向国务院领导报告了这件事,领导认为敦刻尔说的有道理,我们应该是统一的国家,统一的外贸政策。 对边境贸易优惠税率的问题,也必须按照关贸总协定的规则,证明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能任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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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双边谈判方面,遗留的问题不少,也有非常多和复杂的。 例如,美国、欧洲联盟提出了特别保障条款。 我们为此多次邀请国内知名大学的法律专家参加座谈。 虽然被认为同意特保条款是必要的,但措辞非常周到严密,不能轻易被引用。 我记得当时设计的文案。 很有精力,很严格。 关税下调谈判当时没有与美国展开协商,非常费时费力,不是一两天就能结束的。

“中国"复关"谈判第一人口述:当年漫长的双边谈判”

无论如何,认为1989年“复关”的成功缺乏根据未免太乐观了。

本文摘自中国共产党史出版社《百年潮》年第一期的书,进行了中国共产党史出版社独自授权刊的摘录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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