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两县统计数据造假 县委书记县长等48人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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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8月1日发布百色市田东县和那坂县违反统计纪律、部分统计数据虚报虚假申报,其中田东县14个报告年1-3月完成本年度投资指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为虚报,虚报32.2倍。 通报称,负有相关责任的百色市委常委、田东县委书记、百色市副市长、田东县知事、那坂县委书记、那坂县知事等多位官员已按照纪律解决。

通报的第一份副本如下:。
统计违纪情况
调查显示,去年1月至年3月,百色市田东县、那坂县存在的统计违纪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田东县
一是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统计数据严重不真实。 实地核查田东县28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和年1-3月的统计数据质量状况。 审计发现,其中14个报告年完成本年度投资指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为虚报,虚报43倍,其中14个报告年1-3月完成本年度投资指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为虚报,虚报32.2倍。

二是部分规模以上工业公司统计数据严重不实。 在现场确认田东县18家规模以上的工业公司的年和年1~2月的统计数据质量状况。 审计发现,其中16家虚报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指标,虚报4倍;其中17家虚报全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指标,虚报4.3倍。

三、田东县重大项目办公室指令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编制项目数据,协助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编制项目入库申报资料。
四是固定资产投资负责人编制项目和入库申报材料,虚报、重复、提前提交项目数据,下达、代理申报公司的项目数据指令。
五、田东县经济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指令工业公司提交虚假数据。
六、田东县统计局未履行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职责。
七是评价机制对统计数据质量有负面影响。
八违反《统计法》精神,以统计部门为经济快速发展评价目标责任单位。
(二)那坂县
一是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统计数据严重不真实。 实地核查2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和年1-3月的统计数据质量状况。 据审计,13个报告年完成本年度投资指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中12个虚报4.81倍,其中1个是虚假申报、虚假申报35%。 12个报告年1-3月完成本年度投资指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中8个虚报、虚报3.36倍,其中2个虚假申报、虚假申报83%。

二是部分规模以上工业公司的统计数据不真实。 现场核查那坂县7家规模以上工业公司的年和年1-2月的统计数据质量状况。 审计显示,7家公司所有虚报年度主要营业收入指标为虚报70.6%; 其中3家公司过少报告了年1-2月的主要营业收入指标,过少报告了27%。

三是部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公司统计数据不实。 对那坂县7家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公司全年和全年一季度的统计数据质量状况进行现场核查。 据审计,其中3家公司虚报年度主要营业收入指标,虚报54.6%。 其中3家公司过少报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指标,谎报23.7%。 其中6家公司虚报了年1季度的主要营业收入指标,虚报了116.9%。

四、那坂县重大项目办公室指令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编制项目数据,协助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编制项目入库申报资料。
五是那坂县有关部门的指令提交、代填公司的项目数据。
六、那坂县统计局未履行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职责。
7违反《统计法》精神,以统计部门为经济快速发展评价目标责任单位。
二、解决结果
(一)对相关负责人的解决情况;
根据年1月至年3月发生的百色市田东县、那坂县违反统计纪律的事实,对负有相关责任的48人依法进行了解决:给予1人党内政务解职,7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3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
百色市( 6人)
向百色市委常委、田东县委书记进行激励讲话。
对百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市快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1月至4月为分管市统计局)进行了鼓励讲话。
对百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年4月至年2月分管市工业和新闻化委员会)进行批评教育。
对百色市快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向百色市工业和新闻化委员会主任进行勤奋的谈话。
对百色市统计局副局长(分管工业、投资、贸易统计工作)进行辛勤谈话。
田东县( 27人)
给予了田东县委副书记、县长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对田东县原县委常务委员、常务副县长(年1月至10月)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田东县委常务委员会、常务副县长党内警告、政务记录处分。
对田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县经济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录处分。
对田东县统计局原局长(年1月至8月)进行了米恩的谈话。
给予田东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对田东县统计局副局长(分管投资统计工作)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向田东县统计局副局长(分管工业统计事业)进呈忠言。
对田东县快速发展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年1月至8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给予田东县快速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对田东县快速发展改革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年1月至4月分管县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对田东县快速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年5月至8月分管县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对田东县快速发展改革局党组织成员、副局长(年9月—年3月分管县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给予党内职务、政务解聘处分。
对田东县经济局的原党组书记、局长(年1月至8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录处分。
对田东县经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经济运行股工作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对田东县经济局经济运行股股长进行了严厉的谈话。
对田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对田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招商服务股工作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对田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股股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对田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招商服务工作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对田东县水产畜产兽医局的原党书记、局长(年1月至8月)进行了牵引谈话。
给予田东县水产畜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对田东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年1月至8月时任)进行牵引谈话。
向田东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严厉谴责的谈话。
对田东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厉讲话。
给予广西田东国泰开发投资有限企业、广西田东农业工业贸易有限责任企业、广西田东县龙远投资有限责任企业、广西田东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对广西田东工业投资开发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那坂县( 15人)
向那坡县委书记表示不满。
向那坂县委副书记、县长进行鼓励讲话。
对那坂县原县委常务委员、常务副县长(年1月至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向那坂县统计局的原局长(年1月至11月)进呈忠言。
命令那坂县统计局局长进行检查。
给予了那坂县快速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警告、政务记录处分。
给予那坂县快速发展改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任县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对那坂县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年3月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对那坂县快速发展改革局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县重大项目编报工作)进行批评教育。
对那坂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严厉谴责的谈话。
对那坂县市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简明的谈话。
与那坂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简明的谈话。
向那坂县坂荷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通报。
给予那坂县商检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对那坂县商务局会计(任用人员)表示吐槽。
(二)违法公司单位的解决情况;
对田东县24家统计违法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在全区范围内举报,其中21家公司被罚款5000元至150000元。 对那坂县20家统计违法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在全区范围内举报,其中15家公司单位处以3000元至60000元的罚款。
树立正确的政治成绩观不能盲目追求和比较增长速度
通报指出,百色市田东县、那坂县违反统计纪事教训极为深刻,要求广西各级各部门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依法有组织地开展统计工作,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通报还要求广西各部门坚决执行《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统计实务规则,全力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律底线和红线。
他还警告说,举报要树立正确的政治成绩观,不要做出虚假行为。 要求广西各级各部门从实际出发,不得急于求成,不得盲目追求增长速度进行比较,不得制造虚假目标、虚假数据、虚假业绩,不得因实际执行结果与计划指标和考核目标不符而制造虚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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