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庆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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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网北京1月10日电,广东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庆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李庆雄在政治上蜕变,放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公款购买公务车辆,收取礼金的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纪律淡漠,企图利用职务便利获利于亲友经营活动,利用职务影响本人应支付的费用他人支付的家风不正确, 搞大权交易,与非法私营企业广告主勾心斗角,将公权力变为私利工具,调整土地容积率,改造“三旧”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李庆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涉嫌违法受贿犯罪,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省委批准,决定对李庆雄给予党籍处分。 对征收监委会给予公职驱逐处分的其违纪所得的犯罪嫌疑,由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有关财产随案移送。
李庆雄简历
李庆雄,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广东汕尾人,大学学历,工程硕士,1976年12月参加职工,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8月就任海丰县公安局局长
1997年8月就任海丰县委常务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1999年10月就任陆丰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0年2月就任陆丰市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3年2月任陆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年6月任汕尾市委常委、西藏林芝地委常务副书记、省第四届援藏工作队组长
2007年8月就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年8月就任潮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年1月就任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年6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年6月就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9月被免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被取消政协委员资格。
李庆雄,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广东汕尾人,大学学历,工程硕士,1976年12月参加职工,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8月就任海丰县公安局局长
1997年8月就任海丰县委常务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1999年10月就任陆丰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0年2月就任陆丰市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3年2月任陆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年6月任汕尾市委常委、西藏林芝地委常务副书记、省第四届援藏工作队组长
2007年8月就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年8月就任潮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年1月就任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年6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年6月就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9月被免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被取消政协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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