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须保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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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配方奶粉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信息将是可追溯的,并将保存三年以上。最近,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信息的记录做出了详细规定。
《守则》要求婴儿配方奶粉包括产品配方信息、原辅材料管理记录、生产加工过程、成品管理记录和销售记录。根据婴儿配方奶粉的特点,特别要求记录原料奶的牧场信息,以及运输车辆的品牌、进入时间和进入温度。
在销售记录中,还应记录网上商店的销售记录。根据规范,可追溯性信息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生产企业应如实记录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操作人员和关键参数,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所有环节都能有效追溯。另外,生产企业可以根据生产情况和保证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的需要,调整或增加记录内容。鼓励生产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收集和保存生产经营记录。
标题:网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须保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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