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擀粉添超量明矾 白银市景泰两嫌犯各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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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景泰县检察院的监督下,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景泰县法院判处两名犯罪嫌疑人8个月监禁,罚款1万元。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谭某和李某均为无照手碾粉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为了增加手卷粉的柔软度和硬度,他们在制作手卷粉时加入明矾(学名硫酸铝钾)。在被当地食品、药品和质检部门拦下后,两名犯罪嫌疑人仍在生产添加明矾的手卷粉,并将手卷粉出售给火锅餐馆、蔬菜店和超市供消费者食用。根据食品监管部门的抽样检查,两名犯罪嫌疑人用手和机器加工的手工面粉中的铝残留量均超过国家标准近4倍,均严重超标。
标题:手擀粉添超量明矾 白银市景泰两嫌犯各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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