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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财富(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浅谈企业债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8-17 14:57: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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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财富(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谈企业债券——指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同意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证券,是企业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发行依据

公司债券管理条例

发行条件

1.公司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最近三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相关手续完备;

5.债券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

6.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出现拖欠或延迟还本付息的情况;

7.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规模

1.企业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2.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当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

3、对于产权(股权)的收购,按上述比例进行;

4.在可发行范围内,企业自主决定债券的发行规模。

发行期

1.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为一年以上,通常为五年以上;

2.在同一时期,公司债券可以发行多种期限的债券;

3.在上述范围内,企业自主决定每笔债券的发行期限。

发行价格

1.发行利率由企业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2.具体发行率可以通过记账和备案来确定;

3.企业可以选择调整发行率。

已批准的发行

1.债券发行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2.在审批有效期内,企业自主安排发行时间,一般为一次性发行。

资金用途

1、筹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的资金;

2.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取得产权(股权)、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3.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务偿还贷款的证明;

4.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得超过已发行债券总额的20%;

5.必须按批准的用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6.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房地产交易、股票交易和期货等高风险投资。

标题:华厦财富(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浅谈企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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