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需用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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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卖出更多的商品,商家应该降低价格,在价格战中与竞争对手竞争。如果商品很贵,销售量就会持平,门就会被漏掉。似乎没有人能达到价格和销量的齐飞,并赚取利润和销售更多。
但事实上,这个商业诅咒已经被打破了。现在市场上最流行的手机是什么?显然,这是苹果的iphone。虽然它的价格可以买到一台42英寸的大彩电,但苹果仍然向大量用户销售。有些人甚至称苹果的iphone为新一代的“街机”。
是什么使苹果公司能够巧妙地将“大利润”与“多项销售”联系起来,在短时间内占领市场并获得巨额利润?
答案是创新。持续的创新将苹果从一个失败的公司变成了一个成功的公司,然后彻底改变了它成为一个杰出的公司。史蒂夫·乔布斯是刚刚去世的苹果公司的灵魂,他的一生是创新的一生。根据乔布斯的传记,由于禅宗和硅谷的影响和熏陶,乔布斯对产品设计近乎苛刻。他不仅要求他的团队通过不断创新和改进来增加产品的稳定性和易用性,还把自己投入到研发中,最终打造出苹果的商业帝国。可以说,产品的不断创新构成了苹果的核心竞争力。
然而,当谈到创新时,许多国内运营商皱眉头。一些运营商甚至会抱怨:“我们也想创新,但我们努力创造的创新很快就被模仿和复制了!创新有什么用?”
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我们的创新成果不被他人模仿和复制的法律制度。简单地说,所谓知识产权就是让脑力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垄断利润。这里所说的“脑力劳动”的结果可以是各种智力创造,如发明专利、商品名称、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等。
长期以来,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一方面,中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也在不断培养。
然而,由于法律法规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较低,行政机关在处罚侵权行为时往往感到无能为力。例如,在现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一些侵权行为的最高行政罚款为5万元。这种罚款对经常获利数百万元的侵权者没有威慑作用。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模仿和剽窃目前仍在市场上发生。许多迹象表明,加大打击力度已成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关键!
2013年1月底,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国务院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进行了集中修订,计划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从国务院发布的修改决定来看,原规定的处罚幅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以前述《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的处罚条款为例,原条例中的最高处罚金额由5万元增加到20万元,增加了三倍。这些规定正式实施后,行政机关可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施更大的行政处罚,从而威慑那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人。
21世纪是知识产权的世纪。为了在中国建立苹果和微软,我们必须改善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此次行政法规的修改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标题:保护知识产权需用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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