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被执行死刑 新华网:同情归同情 法律归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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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上午,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发布的死刑执行命令,对除夕杀害3人的张掖执行死刑。
▲数据来源:新华和思数据云图拆解平台
读者对事件的关注度17日达到高峰,但并未随着死刑的执行而停止,“司法公正”、“道德与法律”、“血族复仇”等话题不断引起读者的深思。 读者表示,在一定程度上,张扣事件是一门深奥的公共普通法课程,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深刻警示。
同情,法律归于法律
张扣事件发生在年2月15日,犯人张扣持刀当场杀死附近王新及其长子王校军,刺伤王新三子王正军后,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后逃亡张扣,两天后自首。
张扣案案情不多且庞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认定了杀害三名被害人的犯罪行为,而且张扣没有精神病等责任上的抗辩理由,因此它确实要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从办案程序看,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诉张掖,经历一审、二审及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人全面参与,为皮带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 媒体对事件依法进行公开报道,有关职能部门做出了积极回应。 这将依法惩处,无可反驳。
但是,也有很多人对挽留表示同情,对判决结果表示怀疑。 有些读者认为张扣是为母亲杀人的“孝子”,但辩护人的辩护构想也认为张扣是“为母亲报仇”,希望法院能留一条生存之道。
但是,同情就是同情,法律就是法律。 从自然法到成文法,从天理、人情到国法,故意杀人必须受到惩罚。 这件事,经过一年半多的法律和人性的大讨论,经过犯罪心理学、情感整理和代入感的争论和热议,最终回到了行为和结果的基本法治概念上。 在现代文明的法治社会,“私力复仇”绝不应该被提倡,必须依法决定争论,司法主持公正。 从这个角度看,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张扣犯罪行为的惩罚,也是对民间未来可能发生的“私力复仇”行为的警告。
▲张扣案一审审判现场。 图片来源: @汉中中院
如何防止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张扣案前的结果长达23年,关系到两个家庭、五个人的生命,可悲的是! 那么,怎样才能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呢?
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众法律素养
经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查,当年的判决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但似乎不符合张扣和一点人朴素的认识中“杀人偿命”以前流传的观念。 这是20多年来举刀的“理由”,也是当今一些读者心怀同情、“为母报仇,罪不至死”的心理基础。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力认为,当事人对判决不满是任何社会常见的现象,并不意味着司法判决有问题,也不意味着对判决不满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行动,以所谓的复仇来挑战司法判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认为,应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法治教育,增强司法公共的说服力和透明度,加强对质疑的应对。 只要说明迄今为止事件的结果、过程等全部,让他知道判决没有不公平之处,也许就能解开他的心结。
未成年人特别是受外伤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值得重视
张扣少年时目睹了亲人的死亡,一定给他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再加上自己性格的偏激,将来生活的苦难等,把别人和自己一起推向了生命的绝路。 专家认为,要及时关注张扣这类人的心理状况,及时沟通和照顾,防止极端奔跑。 读者哀叹说,如果时间回到1996年,未成年扣除可以得到心理疏导和生活的帮助,复仇的火种可能会消失。
媒体应当对热点事件的报道承担社会责任
在吸引事件中,以往通过一些媒体、新媒体带有主观倾向的片面和不实的报道,使一些读者对吸引行为产生了成见,因此这种印象在短期内不容易发生根本的转变。 在热点事件的报道中,媒体要保护客观真实的底线,不要让主观臆断挑战客观真实,要用真实可靠的事实和公正客观的报道,展现真实客观的世界。
张钮父拒绝领取遗骨,开审前后两次申诉被驳回
7月17日上午,陕西汉中。 张扣被执行死刑。 据《潇湘朝报》报道,父亲张福如坚决不入骨,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 迄今为止,张福如在庭审前后投诉过两次,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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