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腈纶反倾销案听证会的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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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利益相关者:
根据商务部贸易救济与调查局2015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举行丙烯酸类反倾销案听证会的通知》,听证会登记于11月30日截止。现将有关会议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地点: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1号楼1428室
二、听证会的内容和日程安排
本次会议的听证事项是改性腈纶是否属于腈纶反倾销案中的被调查产品,其他事项不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内容。附表见附录。
三、注意事项
1.会议在8:30开始报告。请与会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会议室入口处报到,并在8:45前进入会议室。邀请所有利益相关者严格按照申请人数参加会议。
2.听证期间,听证参加人应当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主人允许,你不得发言。
3.发言人应按规定顺序陈述自己的观点,并对发言中涉及的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在陈述一方观点时,其他与会者应保持安静,不得提问或辩论发言者的内容。
4.听证期间,如果听证主持人要求发言人就发言内容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发言人应当予以充分配合。听证主持人可以警告或者制止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
5.听证会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放入静音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将录音和录像设备带入场馆。
6.听证会的工作语言是中文。
7.会后,所有利益相关方应根据会上的发言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在12月14日前提交,包括三份复印件和相应的电子版本。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5年12月2日
标题:关于召开腈纶反倾销案听证会的进一步通知
地址:http://www.zyycg.org/qyzx/22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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