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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0-08-24 23:36:0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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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新闻(记者李淑玉)今后,如果转基因食品的标签不清楚,就可能违法。《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近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舌尖安全”。《条例(草案)》要求转基因标识应当标注在显著位置,且“转基因”字样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要求市、区政府将各类食品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深圳机构改革的实际,明确各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机构的职责,推出一系列创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举例来说,我们的城市汲取香港的经验,计划推行饮食服务累积计分制度。食品安全主管部门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应当对食品安全隐患实行累计评分制度,对存在重大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进行评估和累计评分,并予以封闭。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加大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由食品安全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万元罚款并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自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不得终身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由食品安全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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