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强化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本篇文章753字,读完约2分钟
为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通则(试行)》的要求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督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细则(试行)》。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整合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销售三大证照,使《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经营过程中有效保障了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仅是食品市场的入口,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天津市根据经营项目的主要业务形式和风险程度,实行食品经营分类许可。食品经营的主要形式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食品经营项目分为11类,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食品销售、热食销售、冷食销售、生食销售、糕点食品销售、自制饮料销售、半成品销售和其他食品销售。

《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放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被吊销。食品经营者取得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有效。如需变更许可事项、到期延续许可或自愿申请换发许可,可向区县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区县市场监督局或市场监督办公室申请换发新的许可。食品经营者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许可证的,其中一个许可证需要变更或者延续的,应当统一交回已取得的许可证,并换发新的许可证。

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三证合一”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开放,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实现业务环节全覆盖、无缝监管,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企业发展,打破分割监管、品种监管的旧格局。

标题:天津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强化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地址:http://www.zyycg.org/qyzx/16638.html
免责声明:中国企业信息网为网民提供实时、严谨、专业的财经、产业新闻和信息资讯,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中国企业信息网编辑将予以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