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班途中遇车祸 可获工伤和交通事故2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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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月18日(新华社)——在上班途中或外出工作时遭遇交通事故的工人,如果他们得到交通事故赔偿,他们能得到工伤保险福利吗?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18日披露,法院责令原告连城窗户装饰制造有限公司向被告陈某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共计35535元。
陈某在连城的一家窗户装饰制造公司当操作员。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他与李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受伤。事故经连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确认,陈某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由于陈某受伤后,公司没有为陈某申请工伤认定,陈某于2013年7月自行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该局出具了《工伤认定证》,认定陈某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左手伤害为工伤。陈某的工伤被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0级,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014年4月,连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工伤赔偿仲裁。原告认为被告的医疗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项目已被交通事故核销,仲裁裁决认定原告承担不一致且不合法,故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事故中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由于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被告陈某的工伤待遇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原告依法承担。(结束)
标题:职工上班途中遇车祸 可获工伤和交通事故2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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