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澧县:充分履行环保检察职责 促进“生态发展 绿色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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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是金山银山”。今年以来,湖南省临猗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域“生态发展 绿色崛起”的主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为“环湖剑”、“蓝天剑”、“污染防治战”等专项环境监测行动提供司法保障,推动了临猗县“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该县检察机关充分履行了环境保护检察职责,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检察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高效履行职责。今年3月19日,临澧县检察院在全县正式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检察联络办公室,拥有各类机构、人员和办公场所。先后发布了9个检察建议,涉及县管、林业、森林公安、畜牧渔业、县经济开发区等多个部门和单位。2018年5月,县环保局发现固体废物和建筑废物被随意堆放在县工业园区附近。县检察院向县检察院联络处报告后,迅速向县城管局和县经济开发区发出《检察建议书》。县城管局和县经济开发区成立了改革会。一方面,他们组织相关人员对随意堆放的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的清运进行规范;另一方面,他们建立了一个长期机制,并进行定期检查,并建议县政府在适当的时候建立一个固体废物处置场。目前,效果明显。为了确保提案要求得到落实,县检察院的警官们没有忘记去工业园区进行核查。
二是监督司法机关。今年3月,县检察院联络办公室在工作中发现,该县的一个医疗卫生单位违反了《空气污染防治法》,并存在过量排放的问题。县环境保护部门查处了违法行为。虽然单位已接受处罚并进行规范整改,但处罚金额仍未如期缴纳。县检察院立即向县人民法院和卫生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他们就地执行,立即缴纳罚款,并写出书面说明。县法院很快进入程序,卫生医疗单位高度重视,迅速付清了罚款,并向县检察院提交了《关于未按时交纳罚款的说明》。县环保局移交相关处罚案件线索后,县人民法院受理并执行,有效打击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
第三,建立法律屏障是一个长期机制。针对如何规范行政执法,加大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打击力度,县检察院和县环保局召开座谈会,充分沟通后,签署了《关于建立检察工作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成立了检察工作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工作小组,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为组长,县环保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骨干力量为组员,负责推进工作的落实。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检察院和县环保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讨论疑难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分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系,分析研究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措施。建立相互通报制度。明确规定,县环保局应将立案、行政处罚等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录入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并定期通报县检察院。
生态环境永无止境,战斗永无止境。随着临澧县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联络办公室的成立和运行,确保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有明确的监督,执法难点有及时的引导,案件移送有快速的通道,共同筑起一道服务“生态发展 绿色崛起”的法律屏障。因此,今年临澧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齐头并进,互为补充,得到了各级上级组织的肯定和表扬。(郁红光)
标题:湖南临澧县:充分履行环保检察职责 促进“生态发展 绿色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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