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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公法"与"春秋大义":民海外交的"势"与"义"”

来源:中国企业信息网作者:郑衣冠更新时间:2021-03-15 10:10:16阅读:

本篇文章5691字,读完约14分钟

要点要讨论的是晚清理解和确立《万国公法》的“基调”。 这实际上与对“世界”的想象密切相关,有趣的是,将当时的世界理解为春秋战国时代,是普遍的看法。 * * *事实上,1848年徐继畲( 1795—1873 )编纂的《瀛环志略》一书中给人的感觉是:“欧罗巴的局势相当战国、纵横的战略,令人意想不到。” * * *冯桂芬( 1809—1874 ) 1861年写的《学校邠庐抗议》写道:“现在海外诸夷,春秋各国,都不同特殊形势,风气相近。 势力高就一定要称理,诈骗的对手就更要信口开河。 两军交战,不废掉通使,一旦成了渝平,居然和国家,又大入侵小,强陵弱,必有其借口的边缘。 不问理由,不问信仰,就像战国时事者一样”。 * * *这里有两点非常值得重视。 其一,上述看法提出时未必了解《公法》的知识,但已经有这样的类比。 二是区分春秋和战国。 随着《公法》知识的介绍,晚清学者也大多据此掌握。 《万国公法》等书籍在晚清被阅读的情况,可以说呈现出“万国公法”与“春秋大义”对决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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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公法》与《春秋大义》挂钩,与《万国公法》一书的出版同步展开。 张斯桂( 1816—1888 )就为这本书写的《序》,关于春秋会联合的历史进行了评价。 “间味看天下大局,中华第一善之区,四海同,万国来王,斋不准。 其他各国,春秋时为大列国。 ”将主要的西方国家和春秋各国逐一进行比较。 更有影响的是,丁韦良还编撰了《中国古世公法》一书,“国家没有邦交,就没有公法。 其发展势头也是如此”。 “交往之道,不可为公法所准备,也不可长于公法,可为天下公约举纲,纠正各国的专辑,消除其弊端。 强国贪婪,弱国无法避免灾祸,向大公国示好,维护整体。 ”。 特别是“考虑到中国古代史春秋列国的交往之路,一秉平是礼,是当时的公法。 盖中国文教的兴先于泰西,日初东升西达。 ”。 同时,他还表示:“决定时务的人,要想通过中国古法和泰西今法的相互见证来参观,就要看同行的固执程度,不同的人也不少。 ”证明了。 * * *与学者期望相符的说法也在传播,“综合春秋战国时事来看,符合公法的人这么多,如果当时或实际有该书以后不流传的话,就不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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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韮良对中国的《古世公法》表达这样的看法,有其理由。 中西学术交流涉及两种“文明”的对话,作为“传播者”,在“援西入中”的过程中,其身份已经与“援西”具有高度的选择性,基于战略性的考虑,不可避免地要符合本土的知识结构。 《入门》还经常将外来知识纳入其熟悉的知识结构中。 论者提出“天学圣学化”问题,徐光启( 1562—1633 )、李之藻( 1565—1630 )、杨廷筠( 1562—1627 )、“教中三大柱石”在接受“天学”时,最初态度相同, * * *问题不仅仅是明末清初耶稣会士传达的“新知”降至晚清,学者也同样发挥作用,同样将西学纳入“格致诚正修齐治平”的框架进行了说明。 守望台在这里,有缩小中西差距的想法,也有维持自己“优越感”的因素,正是“西学中源”和工友。 薛福成在1890年向欧洲派遣使节的途中,修订了《格致汇编》的序言,提出了以下看法。 “格致之学在中国是治平的开端,在西国是富强的先导,其根源并不特殊”“蕲使古今中西之学、会而一、则余之所默企业也夫! ”的愿望也得到寄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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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韮良

可以说西方已经处于很强的地位,但是西方人对于“学”的讨论,必须面对西方学如何容易被接受的问题。 这是因为对于“学”的记述,我们并不借用中国学者熟知的符号和言行方法。 将“格致之学”置于中国本土的知识结构,强调“格物致知”为“修齐治平”的初级功夫,也成为了论述的中心。 换言之,除了《公法》的记述外,丁韦良于1866年写了《格物入门》一书,书名取自《大学》、《致知于格物》之意。 在增版《自序》中,丁说:“试着读了《大学》、《致知在格物》,感叹圣人的话意味深长。 ……现在,成为各国的相师学习,害怕勤奋,新法盛行,乍一看令人震惊,不知道中国的圣贤很早就阐明了这个理由。 ”。 * * *论辩《格致之学》以“三代”为源头,是“修齐治平”的基本功夫,被认为是西方人传达新的知识战略想法。 这就解决了中西的差异,在“普遍性”的框架中讨论“学”,确实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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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基于什么样的考虑,丁韦良对中国公法的言论,奠定了晚清学者认识公法的基调。 在所谓“醒来看世界”的人们中率先出现。 张德彝( 1847—1918 )在《航海记奇》中观察到:“今美利坚丁冠西先生翻译的《万国公法》,泰西各约有志”,“大局观上,泰西各国不纵横结合,合而为一,相互吞并。” 其中,国王和伯爵,各国都在争夺雄性,大多都是甲兵在寻求土地的耳朵。 ”。 黎庶昌( 1837—1896 )也说:“大抵西方今天分别以富强相竞争,对内施以欺诈力,对外伪公法,共同维护,有春秋战国的遗风。” 宋育仁( 1857—1931 ) 1894年随英法义比派遣充驻英二等参赞,编撰《泰西各国采风记》(简称《采风记》),进而在《春秋公法》中远胜西方所谓“公法”:《春秋》。 例如会盟朝聘、侵略平乱、行成存亡、断绝国、使节爵等,会盟航班什么都没准备、没义没精,这一切都是西书公法所斤打官司过的定论者。 ”。 因此,证明“丁韦良作古代公法考试也要引《左传》的几条”。 “《春秋》三传各有义例,配套完备。 像自治国内一样,义在“梁”;交际礼仪,例在《左传》;控制进退,权力在《公羊》。 我觉得修这部经成为公法是很难的把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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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的言论很多,很难一一列举。 即使支持维新,对有心的唐才常( 1867—1900 )来说,也大多立足于此论述“公法”。 关于那个时代,唐朝确定为“现在的各国,明明变成了荣玉帛、杂碎五洲、一春秋的局”。 * * *为此,也肯定了《春秋》所含的意义。 “今夫《春秋》之恉、王道备、人事浃、史家之例法理,焉不详。 一言以蔽之,“搅动乱世,违背诸证”。 * * *相应地,对丁韦良的看法也是“丁韦良在中国居住很久,洞察他中的公法造诣,与吾教同源。 其性法为《春秋》守经之学,其例为《春秋》达权之学,之后进行《中国古代公法考试》,引用教条证。 其谊的例子不详,但中国在《春秋》通公法的机芽中萌动。 ”然后具体地说,“今夫《春秋》走上这条天道,为了性法,从神的源头而来。 中王法为了例法抛弃了来自条约源头的人情,为了公民权成为国会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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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纵”的认识外,在“横”的框架内,也有展示“春秋公法”的实例。 这里重要的是,在对外事务中,由于中国处于“弱国”的地位,难以感受“公法”所具有的“公正性”,挖掘“春秋大义”也成为言论的中心。 从“春秋”和“战国”的划分,更是将当代比作“战国”时期,可以稍微把握其枢机主教。 这样的领域接近于“王道”和“霸道”的划分。 《礼记》中有“礼、乐、刑、政、四达不矛盾,则王道备”。 寄托在这里的是儒家的政治理想,孔子提倡的“德治”、孟子强调的“仁政”,都主张走“王道”放弃“霸道”。 讲究“王道”(“以德服人”)而轻视“霸道”(“以力服人”),也成为了古代中国政治判断的重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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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观应对《公法》的认识,具有代表性。 《易言》的第一篇是《论公法》,高度评价《公法》的作用。 甚至认为“各国由此相互维系,安居在编辑和睦者身上,只奉万国公法一双耳”,甚至认为“公法一出,各国不为所欲为”。 而且在这次讨论中,中国“不屑作为万国的一员加入公法”,反而陷入“孤立无援,一人受害”的境地,“不可动摇”。 但经过一系列外交事件后,郑敦促立即修改意见。 《盛世危言》的编辑有19世纪80年代重写的“论公法”一文,中国和外国“讲究修睦,往来使命,历久弥新”,“开同文馆,学西学,翻译公法,学博学,研究至此 因此,郑也表示:“如果盖国强弱相等,将由公法相维持。 所谓“太强太弱,公法也未必能行”,就是说“只有愤怒强烈,才能获得公法的利益。 积弱不振,有公法但有什么补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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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公法》(清同治三年京师同文馆刊本)

这对解决对外事务的官员来说尤为突出。 1889年任命美、日、秘三国接替张荫桓的崔国因( 1831—1909 ),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当今世界,有理无势,有理不屈人。”换言之,“ 有国家的人不能不坚强”,为此崔也强调:

从万国公法各国条约的意义上说,就像中国各部法令一样,头头是道。 只是强国可以怪弱国,弱国也不能怪强国。 它可以承担责任,强国可以游移其说,修饰其情,无视其情。 所以,外国有抵抗的法,有报复的法,而且有顺势伸张道理的法。 势头在增长,道理都在增长。 但是,强国能做到这一点,不是对弱国的论述。 国家弱则势无聊,道理皆无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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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外交往中中国处处受挫,相应地也唤起学者对《春秋大义》的“向往”。 曹廷杰( 1850—1926 )《万国公法释义》一书,1901年提交外交部。 也就是说,持有这种看法。 “同文馆总教课丁韦良从《中国古世公法论略》一卷开始,开创了春秋列国交往之路——中国古世公法,开创了泰西公法的先声,如日中天。 所以,推中国开导西国者,至公之义深。 ”。 * * *这对持有“西学中源”见解的人来说,更是思考的焦点。 所谓的“西学中源”,第一是强调“欧洲人学,我中国有之”。 王仁俊( 1866—1913 )编纂的《格致古微》一书可以说是“西学中源”学说的集大成者。 这本书从180种中国典籍中,编辑记录了500多份资料,附上西学21方面的知识原说中国话:“凡是告知西法新欢的,都怀在我的儒教包里。 ”。 * * *具体到“公法”知识,国王根据“墨子尚同”的所谓“故选天下智者立为天子”等学说,断言“泰西有合众国,举民主,有万国公法,皆取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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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同样主张“西学起源于中国”,对西学的看法不一致。 也有将此作为“战略”,降低可能传达西学知识的压力。 陈炽( 1855—1900 )在《盛世危言》一书中写有“序”,但有“公法睦邻、缓刑秉“周礼”、“条约使节、历法招聘会联合会之事”的见解。 他还说:“没有良法美意、非古制的过渡流,只存在于西域的人。” 但重要的是,“尊中国薄外夷,尊中国今人薄中国古人都不行”。 西法为西法,辞之为辜,知西法而坚中国古法,卑不可弃之。 》徐仁铸( 1863—1900 )在《轻轩今语》中也表扬过《春秋》一书,孔子历经世大法,是万世公理、公法之祖”、《西人政治家,凡事应以公理之学为基础,作为行政之本。 现在《春秋》的人,也是公理公法的折中。 学者必须通晓《春秋》,它可以用语言。 新会梁君新着的《春秋公法学》一书最容易读。 ”*这些言论中,也包含着对“春秋大义”的肯定,但多少也可以看作是传达“西学”压力的战略性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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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即使在《春秋》中比较“公法”,也不一定被具有保守角度的学者接受。 对比徐仁铸的看法,叶德辉( 1864—1927 )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至于万国公法,强国使用的话声音相连,弱国使用的话朝夕牵制。 西人和中国谈判,谁符合公法,这也是世人耳目一新的表彰者。 情况孔子公法不在春秋,攀鳞附着冀州,但龙凤娇在云表者,我只看到了它堕落的黄。 *

王仁俊在《实学评议》中也有同样的看法,同时表示:“今天的人在圣教西行,还在萌芽。 他期望:“日有伟人,以《春秋》之义,定万国公法,罪人得,不收藏叛逆,泰西也必衰。” *


《西学书目表》

无论如何,这种认识构成了晚清学者评价为“万国公法”的基调。 特别重要的是,这种看法出现在各种《提要》书中,也起到引诱的作用,据此认识《万国公法》的士子越来越多。 梁启超在1896年写的《西学书目表》是具有代表性的,也通过具体的书目表达了对西学的认识。 梁的“公法”是指“文野轨道相近,强弱程度相等,可以使用”,这表明晚清人面对“公法”最朴素的看法也影响了这一认识。 与《中国古世公法论略》对比,梁也说“书是‘丁韮良得意之书’”。 但是,西人谭中国的旧事,大方地看着,很少笑。 中国到了封建时代,各国并立,公法学的昌明,不亚于他的希腊。 博雅君子能得到巨大的巢穴,与楚国互补。 西政之适合中国古世的人很多,还有宁独公法吗? ”。 丁所说的中国古世公法,梁未必如此,但我同意这种联系。 另外,1899年徐维则被编辑为《东西学书录》,对《中国古代公法论略》等书的介绍也沿袭了梁启超的看法,指出“可以杂拉公羊左氏,看列国的交往之道”,但“例未备,中华奥诀也 *1901年赵惟熙( 1859—1917 )编纂的《西学书目答问》也评价了《中国古代公法论略》一书。 “书在公法中附会中国古事,语言不详,其目的在等待有志之人的扩张”。 *

“"万国公法"与"春秋大义":民海外交的"势"与"义"”

到20世纪初,知识界在认识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时候,“日本路线”的知识传播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万国公法”一词也已被“国际公法”所取代。 * * *大量叙述这个时期产生的“国际公法”的着作,在这里不是可以讨论的,但从一点实例可以看出,时人对“公法”基调的理解真的有了突破。 王鸿年( 1870—1946 ) 1902年在《国际公法总纲》一书中有这样的“自觉”:“今天的天下是春秋战国的天下,但春秋战国的竞争,国与国争耳,今天不是。” 今天战斗的有种族竞争、宗教竞争、政治权力竞争、海运交通竞争、陆路权竞争、为商业工业拓宽道路的竞争、为殖民计划的竞争……”,同时也证明了“中国处于竞争最激烈的地方”。 *1906年出版的《平时国际公法》一书,第五章是《中国古代国际公法》,“在他的国家可以了解中国古代的思想,足以深入广泛地援助其证据,但在我国看来,徒长固执者可以资助古证, 我想要的人,从三代以下的国际法衰退的理由出发,推测春秋战国时期交往的真相,附和所有的攻击,是无处不在的。 ”。 * * *这些都证明了对《万国公法》的认识,正在努力摆脱《春秋大义》的樊笼。 之后并不是不再比较《春秋大义》和《万国公法》,但实际上,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每次遭遇外来压力,都存在着这种联系。

“"万国公法"与"春秋大义":民海外交的"势"与"义"”

省略注释


标题:“"万国公法"与"春秋大义":民海外交的"势"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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