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饲料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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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2015年第144号公告,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调整了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风险等级和检验检疫监管办法。
据福建检验检疫局专家介绍,与此前公布的风险水平和监管方式相比,此次调整的主要变化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饲料用水产品(包括饵料)的风险等级由二级降至三级,相应的进口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调整为“进口时检验检疫合格并实施检疫”,即不再需要在进口前经过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第二,动物源性宠物食品和口香糖分为两类,生宠物食品的风险等级为一级。进口前,必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查验检疫证书,在进口时实施检疫,并对进口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管;其他宠物食品和口香糖的风险等级仍为二级,即进口前应进行检疫审批,进口时应提交检疫证书并进行检疫。

第三,植物源性饲料中加工植物蛋白和植物粉末的风险水平分别从四级提高到二级和三级。在此之前,只有进口时才需要检疫。经过调整后,加工植物蛋白的进口商在进口前必须准备《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原产国的官方检疫证书,植物粉的进口商在进口前也应准备原产国的官方检疫证书。

第四,明确规定不含动物源性成分但含植物源性成分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参照植物源性成分的相应监管方法,根据所含植物源性成分进行分级。
标题:进口饲料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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