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多地特大病死猪肉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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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大型病死猪肉案件,14名被告和2个被告单位被判有罪 法院认定,被告肖某某、郭某某自2013年以来,从衡阳杨某某、刘某某等被告低价收购病死猪,以获取非法利益。经过加工后,卖给被告单位张家界食品有限公司和张家界旅游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这两个被告单位将病猪肉和死猪肉加工成火腿和香肠,最后流到普通人的菜篮子里,放到餐桌上。 案件范围涉及邵阳、衡阳、张家界等地区,涉及病死猪肉100多吨,金额达1000多万元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杨某某、刘某某、姜某某等八名被告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的食源性疾病。他们的行为构成了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犯罪。分别被判处一年零三个月至四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八千元至五十万元;肖某、于某等6名被告及张家界食品有限公司、张家界旅游食品有限公司等2名被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六名被告分别被判处7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至400万元;两个被告单位分别被罚款300万元和400万元 (资料来源:湖南法院网)
标题:邵东多地特大病死猪肉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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